博主“晒”点餐码被网友下单300多万律师:谁下单谁买单
央广网北京2月23日消息(记者关灵子)近日,北京一位博主在社交平台晒出到餐厅吃饭的照片,一不小心拍到了餐厅点餐二维码,随后遭到网友远程下单。战斧牛排、芝士焗龙虾、鱼子酱、提拉米苏蛋糕等昂贵菜品不断被加进订单中,总额高达300多万元。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树表示,网友下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下单行为属缔约合同行为 谁下单谁买单
从民事行为角度来讲,网友扫码下单的行为应当是一个缔约合同的行为。李树解释,仅从涉及金额上看,300多万元的菜单俨然超过恶作剧的范畴。网友只要下单就要承担合同缔约的责任,存在过失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因为网友的下单干扰餐馆经营,影响餐馆服务,从行政处罚角度,若主观存在恶意,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严重时需承担刑事责任。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陈文明也表示,网友违反博主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恶意订立合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欺诈行为和故意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商家可就实际经济损失要求网友承担赔偿责任。
而针对部分网友远程下单并未到现场和上了菜也吃不到菜品的疑问,李树称,缔约合同并未要求缔约行为的地点。你可以坐在餐厅里点餐,也可以在家里点‘外卖’。对于支付餐费的义务,不是说谁坐在那个位置上谁来买单,而是谁下单谁买单。至于吃没吃,吃没吃完,餐厅不承担责任。李树说。
若远程下单成功 商家与该博主也需承担相关责任
据媒体报道,远程点单情况发生后,餐厅服务员与博主进行了确认,该博主最终按照自行下单菜品买单。目前,餐厅已升级了点餐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若网友下单成功,菜品端上桌,商家和该博主也需要承担相关责任。李树表示,对于消费者,应当注意到二维码就是餐馆点餐的入口,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将餐馆二维码发上网,都应当尽到谨慎义务。自己在与餐馆进行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应当避免非本人意思的他人代自己下单点餐,给自己造成麻烦,也应当避免给餐馆造成经营混乱、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给餐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陈文明认为,若网友点单菜品端上桌,对于商家而言,其行为同样存在过失,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作为一家正常餐饮企业,应当意识到300多万的巨额菜品明显超出常理,此时,商家应有与顾客进行核实的义务。
同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宝莲提醒点餐码小程序方便了商家,也方便了餐客。但商家应当保证点餐小程序基本的安全性,因点餐码等小程序泄露他人个人隐私或造成他人损失的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为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而泄露信息的风险性也随之而来。此前有过类似新闻,如朋友圈透露彩票信息,被人抢先兑奖;根据社交平台的照片,就能定位出住所地址等。
对此,李宝莲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为。个人应当遵守法律,不得从事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能侵害其他个体的隐私等法律权利。
在陈文明看来,随着科技发展,数字化生活的确带来了便利。就网友远程下单一事而言,点餐小程序的出现可以节约一定的人工成本,但小程序作为新兴事物,立法上难免会有滞后性。因此,每一个暴露出的问题都是值得改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