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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伟 / 文
2020 年 10 月的一天,一位在某平台大厂担任高管的朋友邀我去他的办公室聊天,他信心满满地和我憧憬中国平台经济的未来。回看 2020 年,中国的平台经济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生机勃勃、势不可挡。仅看头部企业的市值:2020 年 10 月,阿里巴巴的市值曾一跃冲上 8300 多亿美元,如果算上这时还同为 " 阿里系 " 的蚂蚁金服的估值,那么整个阿里体系的总价值就已经和亚马逊相差无几了(当时亚马逊的市值约为 1.5 万亿美元)。在同一时间,腾讯的市值约为 5.6 万亿港元,约合 8200 亿美元,已经将经常和它拿来作比较的那位美国同行——脸书甩在了身后(当时脸书的市值在 7500 亿美元左右)。美团当时的市值是 1.6 万亿港元,约合 2300 多亿美元;京东和拼多多的市值都在 1200 亿美元左右;神秘的字节跳动虽然一直没有上市,但市场上对其的估值据说已经达到了 2500 亿美元,甚至更高。如果考虑到国际化潜力等因素,那么在当时那个时间点上,几乎所有观察者都会作出和我那位朋友类似的判断,即中国的平台经济超过美国几乎是定局。
但是,正如网上的一句流行语说的那样:" 如果不出意外,一定会出意外 "。仅仅在一个月后,就出现了蚂蚁金服上市被叫停事件。随后,国家关于平台经济的监管政策就开始由松变紧。反垄断、行业监管、行业整改接踵而至。如此密集的政策组合拳,着实打了习惯于 " 野蛮生长 " 的平台企业们一个措手不及。加之疫情、宏观经济、中美贸易战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中国平台经济过去那种不可阻挡的上涨趋势被打破了。在此后的一年多里,几乎所有中国平台企业的市值和估值都经历了断崖式的下跌。
在中国的平台企业市值暴跌的同时,美国的平台巨头们却经历了一波高歌猛进式的增长。在著名的 GAFA 组合中,苹果走势最为强劲,其市值甚至一度突破了 3 万亿美元,紧跟其后的谷歌和亚马逊市值也都曾逼近 2 万亿美元,就连 GAFA 中最弱的脸书,其市值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 1 万亿美元以上。当然,美国平台企业的这一波增长有很多独特的成因,比如疫情期间美国政府持续宽松的货币政策。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美国收紧了货币政策后,这些大型平台企业的估值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挫。但即使考虑了如上因素,我们也不能否认,在过去的一年多里,中美平台企业的市值对比不仅没有缩小,还出现了急速的扩大。
好在凡事总有否极泰来,关于平台的政策迎来了新的调整。在去年 7 月份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集中推出一批 " 绿灯 " 投资案例。这个提法释放的政策信号是明显的,即从总体上看,国家对平台的作用还是肯定的,对其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也很重视。到了年末,这种政策信号就进一步明确了。在 12 月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平台经济和平台企业的地位与作用给予充分肯定。会议指出," 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在国家层面的态度明确之后,各种政策利好和政策信号也接踵而来。
2022 年 12 月 18 日,刚刚上任的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就视察了阿里巴巴。由于在过去两年的专项整改中,阿里巴巴一直是重点整改对象,因此易书记的这次视察被很多评论人士解读为官方认可对平台的整改结果,并将重新支持平台发展的一个强烈信号。
1 月 7 日,蚂蚁金服对外宣布了公司治理的整改结果,表示 " 不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股东单一或共同控制蚂蚁集团的情形。" 同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就在访谈中表示,"14 家平台企业金融业务专项整改已经基本完成,少数遗留问题也正在抓紧解决。"
由于对蚂蚁金服和平台金融业务的整改是整个平台专项整治的开端和重点,因此以上两个事件被人们认为是对平台的治理即将从专项整改过渡到常态化监管的一个标志。
1 月 10 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和阿里巴巴集团举行了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如果说,先前的领导视察等动作还只是相对务虚的表态的话,那么这个合作的达成就是实打实的支持举动。
类似的新闻报道还有很多。综合这些信息,至少从政策层面上看,国家的态度已经很明确地从严监管转向了大力支持。那么,在各方政策利好的加持之下,中国的平台企业究竟能否重拾两年前那如虹的气势,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再现从前的辉煌呢?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平台企业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努力,而政府又需要从哪些方面加强引导和支持呢?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知道,在过去的两年当中,整个市场环境发生了哪些改变。
两年之间,变了什么?
如果我们简要复盘一下 2020 年之前中国的平台经济能够高速增长的原因,那么以下两个因素可能是最为关键的:
第一个原因是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整合性较高的市场。我们知道,对于平台企业来讲,网络外部性是决定其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如果一个企业选择了平台这种商业模式,那么它首先必须突破一个客户的临界点,在实现这一目标之后,网络外部性就会驱使其用户数量不断增加,直到达到那个由市场容量和竞争水平决定的用户上界。如果在有了充足的客户之后,这个模式可以为企业带来充分的盈利(这种盈利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那么这个模式就是成功的。
按照上述标准去审视国内外平台企业的成败,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平台企业的成功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我国的人口优势和市场整合性。举例来说,一个电商平台要维持运营,其对客户量的最低要求可能要达到几百万。这在中国并不是一个很高的要求,但对很多其他国家来说,就并不那么容易实现。比如,在欧洲的很多国家,其人口可能才一百多万;而在像印度这样的国家,虽然人口众多,但各地的语言、风俗有巨大差异。明白了这些,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平台企业的很多业务是从海外 " 借鉴 " 过来的,但却能做到比海外还成功。这并不是因为中国的企业家一定厉害,而是中国的市场特征确实适宜。
第二个原因是中国的后发优势。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平台企业在推广相关的商业活动时能迅速得到用户的认可,恰恰是由于在某些基础设施和业务上发展的落后。举例来说,支付宝的最早提出是为了解决中国办理信用卡困难,因而在线转账困难的问题。不料,这成为了中国移动支付后来居上的契机。而相比之下,欧美用户由于信用卡使用较为普及,因此虽然欧美公司早已发明了移动支付,但其普及率却一直很难和中国相比。
第三个原因是中国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对于新的商业模式都是保持非常包容审慎的态度。在对一些新业态、新模式看不清楚时,通常会选择 " 让子弹飞一会儿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很多在国外难以市场化的技术和模式,可以在中国畅通无阻。一个例子是互联网金融。在国外,对金融行业的监管非常严格,一个企业要从事与金融相关的业务需要经过大量的审批。而相比之下,中国的很多平台企业在进军金融业务时,基本没有遇到什么实质性的制度障碍。另一个例子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这两样技术的发展是严重依赖于数据获取的。在国外,尤其是欧洲,由于对个人数据和隐私的保护非常严格,所以相关企业在发展类似技术时必须十分小心。而相比之下,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类似问题几乎没有限制,因此平台巨头们不仅可以堂而皇之地进行相关发展,还可以在公开场合向人们宣扬用隐私换便利的合理性。
那么,在中国的平台企业结束了两年徘徊,准备再出发的时候,以上这些曾经支撑它们增长的因素是否发生了改变呢?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是人口和市场因素。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2021 年末,中国互联网使用人数为 10.32 亿。支撑中国平台企业高速增长的 " 人口红利 " 已经接近了尾声。这一点通过获客成本要看得更加清楚:以电商的后起之秀拼多多为例,据第三方调查机构估算,在 2016 年时,其获客成本仅为 10 元左右,而到了 2021 年,其获客成本已经达到了 200 元以上。" 人口红利 " 的结束意味着什么呢?大致上讲,就是对于平台企业而言,除非它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否则要再沿用过去的套路,靠着补贴发展客户,然后依托网络外部性实现迅速增长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其次是后发优势因素。当我们已经 " 超车 " 成功,这种优势也就随之不见了。比如,我们现在很难再去培养一个类似的金融业务,也很难再去开发一个电商平台。事实上,恰恰由于我国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在很多相关业务方面都已经做得很好,所以自己反而成为了被弯道超车的对象。
再次是监管环境的变化。尽管从各方面的信息看,针对平台的专项整改应该已经接近尾声,在未来的一段时间,监管部门会采用相对温和的常态化管理。但这并不是说平台企业就可以完全放飞了。很多在专项整改阶段取得的成果,会在常态化监管阶段巩固下来。这样一来,平台企业在未来的监管压力并不小。事实上,如果我们将现阶段中国的监管措施和国外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在很多方面,中国已经要比国外更为严格了。比如,像 " 二选一 " 问题,国外其实很少会专门进行干预,而在中国,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可触犯的禁区。
综合以上分析,平台企业的再出发注定不会那么容易。
再出发,平台企业应该做什么?
面对已经改变的环境,中国的平台企业要想重现往日的辉煌,甚至赶超美欧的同行,需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呢?在我看来,以下几个方面可能是重要的:
一是要尽快适应监管环境的变化,在新的监管条件下摸索出新的打法。以整改后的蚂蚁金服为例,监管条件的变化至少对其产生了两个重大改变:其一是和阿里体系的脱钩。其二是 " 断直连 ",即要求金融机构只能经过征信机构获取征信数据,互联网平台只能和征信机构对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改变几乎是取消了蚂蚁在金融机构和用户之间的平台地位,将其商业模式直接从双边市场打回了单边市场。在经历了这两大整改后,蚂蚁过去成功的商业模式已经不可以再沿用。如果不针对情况的变化进行及时的调整,找到新的盈利增长点,那么它要重现往日辉煌恐怕并没有那么容易。
二是要正视用户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业务重心。
如果一个平台还想要达到比较可观的增长速度,其选择应该不外乎三个:第一个是从市场的 " 深度 " 来要效率。简单地说,用户还是那些用户,但通过更为细致的用户需求挖掘,让单位用户可能产生的价值变得更高。第二个是将目光更多地投向海外,向着更为广阔的全球市场去要客户、要收益。第三个就是实现从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的转变,通过为生产企业提供服务来要效率。
从目前看,这三条路似乎都不那么容易走。先看第一条路。向市场的 " 深度 " 要效率本质上就是发掘出用户的潜在需求,但这显然是受制于用户的收入和消费习惯的。在现实中,如果一个用户习惯了类似拼多多层级的消费,引导他去购买精品是很难的。尤其是在经历了三年疫情后,用户收入减少了,并且为了预防风险,选择了更多进行储蓄。在这种背景下,挖市场 " 深度 " 并没有那么容易。再看第二条路。一方面,平台企业出海后必然会遭遇到 GAFA 等国际巨头,以及地方性平台的挑战;另一方面,随着逆全球化趋势的蔓延,近年来各国都在不断增加贸易壁垒,中国企业要走出去,也势必会遇到很多政策和法律风险。最后是第三条路。由于各大平台巨头从几年前就开始一直宣传要转向产业互联网,所以从表面上看,这一思路似乎很受欢迎,但这却是一条非常难走的路。因为在具体的产业中,用户的需求是非常差异化的——比如工厂 A 和工厂 B 可能都想进行数字化改造,但诉求差别非常大。互联网平台想再用消费互联网时代的打法,通过规模来取胜将不再可能。
三是要学会倾听,学会发现并解决各种矛盾。虽然在当时看,2020 年的监管风潮是突如其来的,但如果现在复盘,就会发现其实在监管风潮出现前,已经有很多征兆。在当时,平台经济发展中积累的矛盾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的程度,后来的监管风潮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这些矛盾的回应。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在现实中,很多平台企业的成功人士都很习惯于信奉优绩主义、企业家精神,乐于将成功归于自己,但却不善于倾听和发现各种潜在的矛盾。对于平台的长期发展而言,这是不利的。平台企业的经营者唯有保持谦逊,时刻注意发现潜在的矛盾并及时解决它们,才可能有效避免再次遭到大规模的整改。
支持平台经济,政府应该做什么?
而要让中国的平台经济得到健康稳定的发展,仅仅依靠平台企业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政府也应该动用政策的手段对其进行相应的支持。具体来说,以下几方面的政策可能是最为重要的:
第一,应当释放明确的政策信号,让平台经营主体吃下 " 定心丸 "。
由于平台经济是新生事物,和其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要远远落后于实践,因此在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早期,曾经历了一段时期的 " 野蛮生长 "。在这个阶段,出现了诸如强制 " 二选一 "、" 大数据杀熟 " 等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的行业乱象。在这样的背景下,各部门针对平台经济开展了一年多的专项整改。这对于平台经济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大有裨益的。但我们也必须看到,集中、密集的整改活动让不少习惯了过去 " 野蛮生长 " 的平台经营者很不适应,加之受到社会上一些错误信息的误导,不少平台企业的经营者对未来的政策走向感到非常不确定。这种疑虑情绪对他们的决策会造成很大的干扰。因此,要鼓励平台大显身手,就必须放出清晰的政策信号,让平台的经营者们认识到过去一段时间针对平台的整治目的在于 "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而不是要抹杀平台的贡献、改变支持平台发展的总体态度。
在释放相关政策信号的过程中,除了借助媒体渠道外,还需要用好一些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例如,对于一些因不规范行为而遭遇下架的平台应用在做好整改后及时上架,对于一些因不规范行为而无法上市的平台企业应当在整改完成后尽快启动上市程序。所谓 " 身行一例,胜似千言 ",如果可以扎实做好几个典型案例,那么平台企业经营者的疑虑就不难打消,信心就不难恢复。
第二,应当尽快完成由专项整改向常态化监管的转换,建立明确的规则,让平台的活动有法可据、有规可依。
和专项整改相比,常态化监管有很多不同之处,前者的目标主要是纠正一些问题,而后者的目标则是要将专项整改取得的成效通过制度化、法治化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明确的法律红线和政策红线,让平台企业在这些红线划定的范围内行事。唯有制定了明确的规则,让平台企业清楚地知道了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平台经营中的不确定性才可能最大幅度得到控制,平台才能放开手脚做事。
在由专项整改向常态化监管转换的过程中,有两个工作重点是尤其需要关注的。一个工作重点是行业准入的 " 负面清单 " 制度。在前一阶段,对资本无序扩张的防范一直是整改的重心。这让不少平台经营者在实现业务扩张时都担忧自己的行为未来会不会被纳入 " 无序扩张 " 的范畴。为了打消他们的疑虑,就有必要尽快出台明令禁入的 " 负面清单 ",明确法无禁止即可进入的原则。另一个工作重点是对涉及需要多部门监管的领域明确监管权责。在现实中,平台的一些经营活动可能会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对于一个问题,可能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法规、不同的执法标准。很显然,这种监管的交错会大幅度增加平台企业的合规成本,并可能让它们在遇到问题时无所适从。针对这一情况,可以考虑选定一个部门牵头制定法规和政策,并将监管权限落实到一个部门,尽可能避免九龙治水、政出多门的情况出现。
第三,应当用好产业政策,引导平台经济补齐创新 " 短板 ",增强其竞争力。
从根本上讲,平台的竞争力源于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目前,我国的平台企业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科技创新力量,但从客观上看,其能力与美国的同行相比还是有待完善的。尤其是在人工智能、芯片等领域,双方的差距还比较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有必要出台相关的产业政策,支持平台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强基础性研发,尤其是在一些 " 卡脖子 " 的关键领域实施重点突破。
第四,应当做好政策引导,鼓励平台企业积极赋能实体经济。
当前,我国消费互联网平台正进入 " 瓶颈期 ",而产业互联网正蓬勃兴起,潜力十分巨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应当积极支持平台企业赋能实体经济,对平台企业在新技术、新业态等方面的探索和投资布局给予更大的支持。具体来说,政府应当重点支持平台企业依托市场、数据优势,赋能生产制造环节,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鼓励平台企业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提升企业一体化数字化生产运营能力;鼓励平台企业积极为中小企业服务,做好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改造。
这里尤其需要说明的是,在平台企业与具体行业相结合的过程中,很容易因利益分配等原因而产生矛盾。当面对这些问题时,政府应当积极协调,努力消解矛盾,而不应偏袒其中的任何一方。唯有如此,才可能引导平台企业更好地赋能实体经济。
第五,应该为平台企业的出海竞争做好服务和支持,做好出海平台的坚强后盾。
从根本上看,国内市场毕竟是有限的,平台企业要想发展壮大,最终还要 " 走出去 "。不过,当前世界各国围绕数字经济治理的博弈愈加激烈,国际规则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国平台企业 " 走出去 " 面临很大的政策壁垒。对此,我国政府应该积极做好相应的支持工作,为平台出海创造有力条件。具体来说,应当积极对标 DEPA、CPTPP 等高标准规则,依托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制度性开放和先行先试;鼓励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货币等领域相关议题谈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国际协调,适时发出 " 中国声音 ";支持平台领军企业和行业协会发起成立数字经济国际标准组织和产业组织,探索在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等优势领域,率先形成国际通用规则的 " 中国方案 "。除此之外,对于平台在出海过程中产生的资金需求,政府应当在尊重市场规则的前提下予以支持。总而言之,只有做好了相关的支持工作,中国的平台企业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结语
在经历过两年的蛰伏后,中国的平台经济又吹响了再出发的号角。但是,和两年前相比,很多的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因此,要想让中国的平台企业重新崛起,就需要平台企业自身的不懈努力和政府的大力支持。
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2023 年,中国平台经济,已经走出了冬天,走在了去往春天的路上。